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专业目录
参照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精神,2023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人,请按招生学院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4.复试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学科需求而定,详情届时请参照各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考生需校验以下书面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五、录取
1.复试成绩合格且体检合格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拟录取工作。
2.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3.录取。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取。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
2.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政审和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5-6月份,请申请人关注我校网站通知。
5.联系电话:0798-8494668,邮箱:tyyjsy@163.com